2020福建廈門翔安區(qū)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 時間:
- 2021-03-23 14:27:24
- 作者:
- 戈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福建教師資格證考試




一、認定范圍
2020年在翔安區(qū)申請認定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二、認定條件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戶籍在翔安區(qū);
2.持有翔安區(qū)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
3.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翔安區(qū)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福建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臺居民;
4.在翔安區(qū)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應屆畢業(yè)生和在讀研究生;
5.駐翔部隊現(xiàn)役軍人(含現(xiàn)役武警)。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并在指定醫(yī)院體檢的。
(四)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有國民教育系列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專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五)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應在相應認定機構規(guī)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 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填寫報名信息。同一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成功申領后的一年內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二)報名時間: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19日(請申請人盡早登陸網站報名,報名時間超過,網站將自動關閉,不再開通)。
(三)體檢
1.體檢標準按照《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要求(具體可上市教育局網站“教師資格”欄目查詢)。
2.體檢醫(yī)院:廈門市第一醫(yī)院、廈門市第二醫(yī)院、廈門市中醫(yī)院、廈門市中山醫(yī)院。
(四)現(xiàn)場確認
1.時間: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現(xiàn)場確認實行網上預約,申請者請于6月22日—6月27日期間登錄預約,按照預約的時間到現(xiàn)場進行確認。預約途徑如下可選:
(1)登錄翔安區(qū)政府官網預約(網址:http://www.xiangan.gov.cn/wsbs/);
(2)關注“翔安區(qū)行政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通過“服務大廳-我要辦事”菜單預約;
(3)通過“i廈門”APP、微信小程序預約大廳中的“翔安區(qū)”進行預約;
(4)通過“閩政通”APP中的“i廈門”小程序進行預約。
2.地點:廈門市翔安區(qū)行政服務中心三樓窗口(廈門市翔安區(qū)新店路2009號人力資源大廈三樓)
3.因防控疫情需要,現(xiàn)場確認時請按預約時間到達辦理,并遵守以下工作要求:
(1)排隊等候時,需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
(2)申請人應佩戴好口罩,拒不佩戴口罩者禁止進入辦理;
(3)申請人應出示當日健康碼;
(4)通過現(xiàn)場工作人員體溫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如有發(fā)熱(37.3℃以上)癥狀的人員禁止進入,指引其前往定點醫(yī)療機構就醫(yī)。
4.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符合認定條件的,按照即辦件受理、發(fā)證。
(五)咨詢
1.咨詢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工作日)
2.咨詢電話:7889053
四、申請材料
(一)身份證原件(在有效期內)。
(二)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三)學歷證書原件。其中,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在現(xiàn)場確認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原件。學歷信息經過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四)考試合格證明。經中國教師資格網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否則需由申請人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上自行打印進一步確認(ntce.neea.edu.cn)。
(五)《個人承諾書》(申請人在網上申報界面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后,在填寫申報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
(六)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原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經過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
(七)《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見附件1,雙面打印)原件,由體檢醫(yī)院出具體檢結論并蓋章。
(八)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一張(與網報上傳照片同版,相片背后用圓珠筆寫明姓名、資格種類、學科。網報上傳照片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九)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應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以上有關證件原件核驗后退還本人。
五、特別提醒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取得教師資格”。
六、注意事項
(一)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是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xlrz/)上可驗證的學歷,含自考畢業(yè)證書等。
(二)現(xiàn)場確認或領證時須帶本人身份證,申請者可委托他人辦理,須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三)中國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新增申請人端實名核驗功能,詳細說明見附件2。
(四)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在教師資格認定中應注意的問題見附件3。
附件:
翔安區(qū)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