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漳州龍海市新任教師招聘考試資格復審公告_復審名單
- 時間:
- 2018-05-31 15:23:22
- 作者:
- 毛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福建教師資格證考試




http://www.longhai.gov.cn/cms/html/lhsrmzf/jyxxzl/index.html
資格復核需提供以下有效證明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戶口本應復印地址頁和本人頁);
2.畢業證書(未領到畢業證書的應屆生可提供就讀院校的畢業證明,須注明是否全日制師范類專業畢業);
3.往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
4.報到證(未領到報到證的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就業推薦表;報到證未能體現師范類的,還須提供就讀院校的證明或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復印件);
5. 教師資格證或相關資格證書(教師資格筆試合格證、面試合格證及普通話合格證三證齊全視同取得教師資格證書),2015年1月以前入學的2018年師范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2018年3月18日前取得的普通話合格證書和就讀學校出具的擬辦理教師資格證明。以上資格證書或合格證書必須在2018年3月18日前取得。報考語文職位的,還需提供普通話等級證書;
6.機關、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含編內教師)須提供《關于同意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參加漳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考的情況說明》(此表格在“漳州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http://www.zzsyzp.com下載中心下載”),否則取消資格復審;
7.已在民辦學校、企業等非機關事業單位參加工作的報考者應提交所在單位同意辭職、報考或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說明;
8.近期免冠與報名表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1張(貼考生體檢表);
9.網絡報名登記表(只提供打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證明材料加蓋公章有效。
根據招聘方案規定,我局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方案規定或不符合招聘職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