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福建漳州南靖縣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 時間:
- 2020-06-06 09:34:55
- 作者:
- 戈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福建教師資格證考試




一、認定范圍
2020年在南靖縣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
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根據教育部文件通知,2020年6月30日到期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延長1年)。
二、認定條件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戶籍或居住地在南靖縣;持有南靖縣有效居住證;南靖縣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南靖縣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福建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臺居民;駐南靖部隊現役軍人(含現役武警)。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符合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閩教師〔2018〕20號)的規定,完成所有檢查項目且體檢合格。
(四)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五)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認定權限
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初審、現場確認,漳州市教育局認定。
四、認定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
時間:6月6日-6月19日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中國教師資格網開放時間為每個工作日的7:00-24:00,國家法定節假日不開放,具體開放時間以該網站彈窗公告信息為準),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應在相應認定機構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 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逾期不得補報。同一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成功申領后的一年內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二)集中體檢
1.體檢時間:2020年6月17日、6月24日上午8:00
2.體檢地點:南靖縣醫院門診一樓
3.要求:
(1)申請人員(含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技術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帶本人身份證到縣醫院體檢,須空腹;
(2)體檢表格由醫院統一提供,申請人員須自帶一張近期免冠正面1寸的彩色白底相片(與網上申報上傳的同底);
(3體檢費用自理。
(三)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受理申請(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6月29日—7月8日(工作日)。
網上申請成功后,申請人還須到現場確認點進行確認。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2.現場確認點
地址:南靖縣行政服務中心(山城鎮江濱路21號)四樓綜合窗口
3.申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在有效期內)。
(2)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3)學歷證書原件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查詢報告》。其中,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現場確認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學歷信息經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4)《個人承諾書》(申請人在網上申報界面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后,在填寫申報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原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經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
(6)《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由縣市區教育部門統一出具,體檢合格者現場確認時由申請人拍照帶回上傳)。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一張(與網報上傳照片、體檢表同一底版,相片背后用圓珠筆寫明工作單位及姓名,辦理教師資格證書用)。
各類申請人員除上述材料之外,還應分別提交的材料:
(8)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考試合格證明經認定系統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否則需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進一步確認并提交,作為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有效憑證。
以上有關證件原件經現場確認點審核后退還申請人,通過審核的申請的人還應登錄福建政務服務網(http://www.fjbs.gov.cn)南靖縣教育局窗口上傳申請材料(附件2和清單中對應的材料)。材料為掃描或者拍照形成的清晰可見的圖像,圖像不清晰或沒有頂格拍攝的視為材料不齊全退件,后果申請人自負。確認點可酌情保留原件的復印件,需提前通知申請人或協助申請人復印。
4.材料整理要求
申請人按材料清單所列順序將材料整齊整理,并在檔案袋封面注明現場確認點、報名號、申請資格類別、申請人姓名、工作單位、戶籍所在地(具體到鄉鎮派出所或邊防派出所)、郵寄地址及手機號碼,提交確認點。
(四)教育局審核認定
自縣教育局窗口集中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網上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是否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并將認定結果在南靖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zhangpu.gov.cn/)公布。
(六)頒發證書
符合法定的認定條件者,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將通過EMS郵寄到申請人。(“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需歸個人檔案。)。
南靖縣教育局審核審批股聯系電話:0596-7830915
行政服務中心綜合窗口聯系電話:0596-7853973
附件:
南靖縣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