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泉州安溪一中、沼濤中學專項招聘新教師現(xiàn)場資格復審通知
- 時間:
- 2018-05-31 15:29:31
- 作者:
- 毛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福建教師資格證考試




根據(jù)《2018年福建省安溪第一中學、沼濤中學專項公開招聘教師通告》,現(xiàn)將專項招聘教師現(xiàn)場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招聘崗位 |
學科 |
姓 名 |
安溪一中 |
語文 |
金 瑩 |
王水蓮 |
||
數(shù)學 |
林碧珍 |
|
李小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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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
謝雨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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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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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任 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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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 |
張亞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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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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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
翁燕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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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彩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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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濤中學 |
美術 |
倪巧麗 |
蘇忠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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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根 |
若有異議,請于5月18日前(正常上班時間)向安溪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反映,聯(lián)系電話:0595-23232412。
二、現(xiàn)場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1.資格復審時間:2018年5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資格復審地點: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安溪茶都旁)6號樓B棟1414室(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
3.資格復審應提供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應攜帶以下證件原件(原件核對后退回)及A4復印件(一式一份,復印件需按下列順序整理裝訂成冊)。
⑴考生報名表(見附件);
⑵本人身份證;
⑶畢業(yè)證書(含本科、研究生證書);
⑷學位證書;
⑸教師資格證;
⑹報到證;
⑺在職人員應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⑻《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⑼學位查詢結果;
⑽縣級計生證明(可向戶籍所在的計生部門咨詢、領取)和綜治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鄉(xiāng)鎮(zhèn)政府綜治辦開具),應屆生可不提供。
4.注意事項
⑴資格復審以《2018年福建省安溪第一中學專項公開招聘教師通告》、《2018年福建省安溪沼濤中學專項公開招聘教師通告》為依據(jù),不符合通告規(guī)定的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要求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⑵考生本人須攜帶相關材料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到安溪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⑶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暫無法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等,應提供就讀學校的相關證明(相關證書尚未發(fā)放或正在辦理的證明)及就業(yè)推薦表(含學校出具的在校期間成績單)。
⑷《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學位查詢結果,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2018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暫無需提供,但應于辦理擬聘用公示手續(xù)前提供。
⑸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必須在聘用后一年內(nèi)取得教師資格證。
三、體檢
體檢時間:2018年5月29日上午9:00。考生應隨帶身份證原件、1張1寸彩色免冠照片。其他事項另行通知。
安溪縣教育局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