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福建泉州泉港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 時間:
- 2020-06-01 10:28:08
- 作者:
- 戈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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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福建教師資格證考試




根據《泉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0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泉教審〔2020〕2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做好2020年我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對象
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范圍和對象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其中,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延長1年),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戶籍或居住地(含有效居住證)在我區的人員;我區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因受疫情影響,也可回原戶籍所在地進行網報、認定);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我區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福建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我區港澳臺居民;駐泉港部隊現役軍人(含現役武警)。
二、受理機構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泉港區教育局認定;符合條件的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泉港區教育局現場確認初審后,送泉州市教育局認定。
三、日程安排
申請教師資格,全省統一實行網上申報,我區日程安排如下:
(一)網報時間
春季:2020年6月11-24日
秋季:2020年10月12-23日
(二)現場確認時間
春季:2020年6月17-30日(工作日)
秋季:2020年10月21-30日(工作日)
辦理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本著“簡政便民、為民服務”原則,請申請人在現場確認開始時間前兩個工作日(6月15日/10月19日)在“泉港區行政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 “辦事指南”——“我要預約”——“泉港區行政服務中心—教育局”—— “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事項中按時段預約,并在預約時段辦理業務。
申請人在預約時段的前15分鐘到達泉港區行政服務中心一樓大廳,通過自助機履約取號,然后等待辦理業務。
預約規則:
1.“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業務僅受理預約號,現場不取號,若無預約將不予受理;
2.申請人可提前2天在“泉港區行政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預約”,現場確認前兩個工作日開放預約。
3.因號碼資源有限,申請人只能預約一次,請認真選擇“現場確認”預約時段,并在預約時段前15分鐘到達一樓大廳履約取號。
(三)體檢時間
春季:2020年7月6日-7月10日(暫定)
秋季:2020年10月27日-10月30日(暫定)
(四)領取證書時間
1.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2020年7月20日(春季暫定)和2020年11月19日(秋季暫定);
2.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證書:待市教育局通知。
四、網上報名流程及要求
(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應在相應認定機構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 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填寫報名信息(特別注意,認定網報網站新增申請人實名核驗功能)。同一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成功申領后的一年內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1.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申請人所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和學科,應與其考試科目一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申請任教學科”欄的填寫應與申請人報考的學科(專業)一致。
2.《個人承諾書》(申請人在網上申報界面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后,在填寫申報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
3.上傳照片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二)核對所填報名信息(申請人務必要填寫正確的常用電子郵箱,以備在遺忘登錄密碼時,通過電子郵箱找回密碼)。
(三)確認無誤后提交報名信息(注意正確選擇認定機構及現場確認點: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選擇泉州市教育局,現場確認點選擇戶籍或居住地所在的泉港區教育局;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及現場確認點均選擇泉港區教育局)。
(四)提交成功后,系統返回此次報名生成的報名號,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這些資料是以后修改報名信息以及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五)申請人請牢記設定的登錄密碼,忘記登錄密碼不能登錄的責任自負。
(六)申請人自行網上填寫并打印 “申請表”(請用A4紙打印)。
(七)報名結束以后,請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請申請人按各認定機構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五、現場確認
網上申請成功后,申請人須準備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人戶籍或居住地所在的泉港區教育局)規定的時間進行提交、現場確認報名。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應屆畢業生可委托所在高校統一辦理。注意正確選擇確認點,有疑問請向相應確認點咨詢。
(一)現場確認點
地址:泉港區行政服務中心二樓企業登記綜合服務窗口(D19)
聯系電話:0595-27726056
(二)現場確認申請人應攜帶的材料清單: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下載打印一份)。
2.身份證原件(在有效期內)。
3.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4.《個人承諾書》(系統自動添加于申請表內,無需提交紙質簽名材料)。
5.學歷證書原件,其中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現場確認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其他認定機構的證明不予認可)。學歷信息經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原件(語文學科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其它學科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經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
7.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考試合格證明經認定系統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否則需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進一步確認。
8.《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確認點在現場確認后統一組織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閩公務發〔2015〕11號文指定的生活區4號門閩南醫院健康管理中心),并按《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閩教師〔2018〕20號)規定執行]。
各類申請人員除上述材料之外,還應分別提交的材料:
9.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應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10.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一張(與網報上傳照片、體檢表粘貼同版,照片注意背后用圓珠筆寫明認定學科及姓名)。
11.根據《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規定,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證明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認定機構需將無犯罪記錄證明留檔備查。
(三)材料整理要求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下載打印一份);學生信息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學歷證書復印件,學生信息網電子信息無法查驗的,需提供更改學歷認證材料;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認定系統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 體檢表原件和照片(一寸一張)等材料。如需提供材料復印件的(統一用A4復印紙),由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工作人員核對簽字和加蓋認定機構公章。
2.申請人按上述材料所列順序整理。每人材料裝入一個檔案袋(需提供現場確認點審核的原件材料另行裝袋),檔案袋封面注明申請資格類別及任教學科、申請人、工作單位及聯系電話。原件材料經現場認定機構核驗后即退回。
六、其他
(一)預約成功后,務必按預約時間到達泉港區行政服務中心(地址:泉港區南山北路1號),主動配合門衛測量體溫,做好登記;
(二)請佩戴好口罩,出示“八閩健康碼”;
(三)在服務窗口辦理業務全程中請勿脫下口罩;
(四)業務辦理結束后,請您即辦即走,盡量減少在服務大廳等待和逗留時間。
泉港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