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福建泉州惠安縣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 時間:
- 2020-06-01 10:39:56
- 作者:
- 戈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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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福建教師資格證考試




一、認定范圍、對象
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范圍和對象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其中,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延長1年),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戶籍或居住地(含有效居住證)在我縣的人員;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因受疫情影響,也可回原戶籍所在地進行網報、認定);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我縣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福建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臺居民;駐惠部隊現役軍人(含現役武警)。
二、受理機構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三、日程安排
教師資格認定,全省統一實行網上申報,根據泉州市教育局要求,日程安排如下:
(一)網報時間
春季:2020年6月11-24日
秋季:2020年10月12-23日
(二)現場確認時間
春季:2020年6月17-30日(工作日)
秋季:2020年10月21-30日(工作日)
(三)體檢時間
春季:2020年7月1日-7月10日工作日(暫定)
秋季:2020年11月2日-11月3日(暫定)
體檢由我局統一組織,具體時間及注意事項以現場確認時的通知為準。體檢當天申請人需向體檢醫院出示八閩健康碼(健康碼申領流程:1.下載閩政通APP;2.完成實名認證;3.點擊進入“八閩健康碼”;4.生成個人健康碼)。
(四)領取證書時間
春季:2020年8月1日開始到行政中心教育局窗口領取
秋季:2020年12月1日開始到行政中心教育局窗口領取
四、網上報名流程及要求
(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應在相應認定機構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 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填寫報名信息(特別注意,認定網報網站新增申請人實名核驗功能)。同一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成功申領后的一年內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1.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申請人所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和學科,應與其考試科目一致?!督處熧Y格認定申請表》中“申請任教學科”欄的填寫應與申請人報考的學科(專業)一致。
2.《個人承諾書》(申請人在網上申報界面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后,在填寫申報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
3.上傳照片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二)核對所填報名信息(申請人務必要填寫正確的常用電子郵箱,以備在遺忘登錄密碼時,通過電子郵箱找回密碼)。
(三)確認無誤后提交報名信息[注意正確選擇認定機構及現場確認點: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選擇泉州市教育局,現場確認點選擇戶籍或居住地所在的縣(市、區)教育局;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及現場確認點均選擇惠安縣教育局]。
(四)提交成功后,系統返回此次報名生成的報名號,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這些資料是以后修改報名信息以及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五)申請人請牢記設定的登錄密碼,忘記登錄密碼不能登錄的責任自負。
(六)申請人自行網上填寫并打印 “申請表”(請用A4紙打印)。
(七)報名結束以后,請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請申請人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五、現場確認
1.網上申請成功后,申請人還須準備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可以先在“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 http://www.fjbs.gov.cn/service.action?fn=theirGuide)-服務地切換為“惠安縣”-部門服務選擇“惠安縣教育局”進行網上預審;
2.現場確認前,請先關注“惠安縣行政服務中心公眾號”,6月16日起開始進行預約;預約成功后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人戶籍或居住地所在的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時間進行提交、現場確認報名。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應屆畢業生可委托所在高校統一辦理。注意正確選擇確認點,有疑問請向相應確認點咨詢。
(一)現場確認點
地址:惠安縣行政服務中心一層教育局窗口(世紀大道電信大樓)。
縣行政中心聯系電話:0595-87310812
縣教育局人事股聯系電話:0595- 87394096,0595-87387040
(二)現場確認申請人應攜帶的材料清單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下載打印一份)。
2.身份證原件(在有效期內)。
3.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4.《個人承諾書》(系統自動添加于申請表內,無需提交紙質簽名材料)。
5.學歷證書原件,其中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現場確認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其他認定機構的證明不予認可)。學歷信息經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原件(語文學科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其它學科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經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
7.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考試合格證明經認定系統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否則需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進一步確認。
8.《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確認點在現場確認后統一組織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閩公務發〔2015〕11號文指定的泉州市13家醫院體檢),并按《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閩教師〔2018〕20號)規定執行]。
各類申請人員除上述材料之外,還應分別提交的材料:
9.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應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10.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一張(與網報上傳照片、體檢表粘貼同版,照片注意背后用圓珠筆寫明工作單位及姓名)。
11.根據《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規定,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證明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如有需要,教育行政部門要為港澳臺居民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提供函件等便利)。各認定機構需將無犯罪記錄證明留檔備查。
(三)材料整理要求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下載打印一份);學生信息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學歷證書復印件,學生信息網電子信息無法查驗的,需提供更改學歷認證材料;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認定系統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 體檢表原件和照片(一寸一張)等材料。如需提供材料復印件的(統一用A4復印紙),由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工作人員核對簽字和加蓋認定機構公章。
2.申請人按上述材料所列順序整理。每人材料裝入一個檔案袋(需提供現場確認點審核的原件材料另行裝袋),檔案袋封面注明申請資格類別及任教學科、申請人、工作單位及聯系電話。原件材料經現場認定機構核驗后即退回。
3.上述材料經我局驗證后按檔案袋封面的證明材料順序裝訂成冊。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其申請材料按規定時間報送泉州市教育局認定。
4.上述材料可作為認定機構行政審批服務案卷,其中,生成有證書號碼的申請表(一式兩份)統一由認定機構網上下載打印和加蓋認定機構公章,一份存入申請人人事檔案,一份由認定機構歸檔保存。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0〕19號)
2.教師資格認定申報材料清單
惠安縣教育局
申報人員類型 | 申報材料 | 備注 | |
公 | 各種類型人員均應提供 |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及《個人承諾書》(一式一份);(《個人承諾書》系統自動添加于申請表內,無需提交紙質簽名材料) | |
共 | 2.身份證原件(在有效期內); | ||
材 | 3.戶口簿或居住證或學生證原件。(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 ||
料 | 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學生信息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學歷證書復印件,學生信息網電子信息無法查驗的,需提供更改學歷認證材料);其中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現場確認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其他認定機構的證明不予認可)。 | ||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語文學科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其它學科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經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 | |||
6.《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1份(確認時現場領?。?,確認點現場確認成功后,我局將統一組織申請人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體檢,具體時間、要求等事項現場確認時另行通知。 | |||
7.提交與本人網報上傳電子照片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證件照二寸一張(粘貼體檢表)和一寸一張(辦理教師資格證書),相片背后用圓珠筆寫明工作單位、姓名、申報教師資格學段及學科。 | |||
其他材料 | 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另需提供 | 8.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 |
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 | 9.《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考試合格證明經認定系統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否則需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進一步確認。) | ||
港澳臺居民 | 10.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證明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