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寫作要點
- 時間:
- 2018-05-30 15:42:35
- 作者:
- 毛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福建教師資格證考試




2017教師資格證考試馬上就要到了,備考小學教師資格證考試的考生們關于寫作要點知道多少呢?小編給大家送來了一些考試福利哦,可以看一下說不定能對你有所幫助。
一、記敘文
1.定義
記敘文是以記敘、描寫為主要表達方式,以記人、敘事、寫景、狀物為主要內容的文章。
2.記敘文六要素
包括人物、時間、地點、事件起因、經過、結果。在有些情況下六要素不一定都要出現,某些要素是可以省略的。
3.寫作方法
(1)敘述:對人物的經歷、事物的發展過程做介紹、說明、交代。敘述是寫作中最基本、最常見的表達方式。
(2)描寫:對人、事、物、景做具體、形象的刻畫。
(3)抒情:感受和感情的抒發、表達。
(4)夾敘夾議:是作者對某個議論對象發表見解,以表明自己的觀點和態度。它的作用在于使文章鮮明、深刻,具有較強的哲理性和理論深度。在議論文中,它是主要表達方式;在一般記敘文、說明文或文學作品中,也常被當作輔助表達手段。
二、議論文
1.定義
議論文是對某個問題或某件事進行分析評論,表明自己的觀點、立場、態度、看法和主張的一種文體。議論文的內容具有理論性,結構具有邏輯性,語言具有概括性。
2.議論文三要素
論點是作者在文章中提出的對某一個問題或某一類事件的看法、觀點和主張。它要求正確、鮮明、有針對性,一般表現在文章題目,或第一句話或結尾。
論據是證明論點正確的證據。要想證明論點的正確,首先,論據必須讓人覺得真實、可信,能夠充分證明論點。其次,論據要具有典型性,能收到以一當十的效果。最后論據要新穎,盡可能尋找一些新鮮的、能給人以新的感受和啟示的論據。
論證就是用論據來證明論點的過程,論證的目的在于揭示出論點和論據之間的內在邏輯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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