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通知
- 時間:
- 2019-01-15 13:59:10
- 作者:
- 趙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福建教師資格證考試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語委,各高等學校,各省屬中等職業學校、省屬中小學: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年)》《國家語言文字事業“十三五”規劃》,發揮學校在培養國民語言文字規范意識、提高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傳承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和革命傳統等方面的關鍵作用,根據《教育部、國家語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省學校語言文字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加強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認識
學校是推廣和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培養國民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增強國民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自豪感的重點領域。扎實做好學校語言文字工作,是切實發揮語言文字事業基礎性、全局性作用的關鍵環節。說好普通話、用好規范字、提高語言文字應用能力是學校培養高素質人才的基本內容。學校做好語言文字工作,對學生掌握科學文化知識、全面提高綜合素質、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義。做好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充分發揮學校的人才培養及社會輻射作用,將語言文字工作從校園向社會延伸,提高全民尤其是農村、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學生和青壯年的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對于建設人才強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具有重要作用。
二、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主要目標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總體目標是打造語言文字規范化建設的示范標桿,培養學生的“一種能力、兩種意識”。“一種能力”即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兩種意識”是自覺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意識和自覺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意識。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學校語言文字工作機制建設。各級各類學校要深入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政策,建立實施完善的語言文字管理制度,在學校內涵建設和育人目標中明確語言文字工作要求,定位準確,目標明晰,措施到位。加強隊伍建設,建立由校領導任主任的語言文字工作管理機構,有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語言文字工作。注重日常管理,建立切實可行的工作制度和評價體系,相關要求貫穿于學校常規工作和主要環節。
(二)堅持學校語言文字工作與教育教學工作相互促進。各級各類學校要將語言文字工作納入學校工作日常管理,納入科研項目總體計劃,把提高學生語言文字應用能力納入培養目標的基本要求,納入教育教學和學生技能訓練的基本內容,將學生語文素質和文化素養的培養滲透到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社會實踐及校園文化建設等各項教育活動中。通過高標準的語言文字工作要求,促進學校管理水平的提升;通過增強學生語言文字應用能力,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的提升。
(三)加強學校語言文字工作規范化建設。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要按照《學校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標準》,通過學校自查、縣級檢查、市級抽查的方式,在2020年前完成所有學校的語言文字工作達標建設,其中2019年完成80%、2020年達到100%。各高等學校、各省屬中等職業學校、省屬中小學應于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自查。各地各校應在每年11月底前將建設情況報省語委辦(電子郵箱:fjsywb@sina.cn),省語委辦將適時開展抽檢工作。在學校達標建設的基礎上,我省將對《學校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標準》作出適當補充或調整,繼續開展省級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校創建工作。
(四)加強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各級教育督導部門和語言文字工作部門在開展語言文字督導工作時,要將學校作為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的重點領域,切實按照每5年一輪的頻度對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進行督導評估,確保學校語言文字工作規范化建設有序推進,達標建設任務按時完成。
(五)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學校語言文字建設工作,進一步健全語言文字工作機構,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語言文字工作部門要多方籌措資金,保障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經費,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形成合力,確保學校語言文字工作有序開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