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縣2019年第二次普通話水平測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 時間:
- 2019-11-05 14:19:21
- 作者:
- 朱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福建教師資格證考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育部《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和原福建省教委、語委《關于在我省教育系統中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通知》(閩語〔2000〕3號)精神,現就做好2019年第二次普通話水平測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對象
本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干部,應、往屆大中專畢業生,戶籍或工作在本縣的社會各界人員,均可自愿報名。
二、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11月1日始至11月30日止(非工作日不接受報名)。
2.報名方式:單獨報名和參加單位集體報名,由考生自定。
(1)單獨報名:應試人本人可攜帶身份證及復印件直接到龍巖市普通話培訓測試站(設于閩西職業技術學院繼續教育部,即新羅區曹溪路澳林花園對面閩西職業技術學院南校區教學綜合大樓106室,聯系人:黃老師,手機:13599601996,咨詢電話:0597-2753873),也可在戶籍或工作所在地縣語委辦報名(上杭縣語委辦電話:3810126,臨江鎮人民路104號教育局三樓)。
(2)集體報名:縣職業中專學校師生及我縣學校教師以學校為單位,由學校統一組織,專人采集好報名數據和相關報名資料到縣語委辦報名。
3.費用收取:報名者應按規定交納測試費、培訓費。測試費按福建省財政廳閩財綜〔2007〕16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測試報名費:教職工、其他社會人員50元/人,學生25元/人,上機培訓費20元。
4.接受報名的學校應于11月30日將《普通話水平測試報名表》和報名費、培訓費匯總后交所在縣(市)教育局語委辦。
三、培訓和測試
(一)時間安排
1.測試時間:我市普通話水平測試全部采用計算機輔助測試系統實施測試,預計于 12 月 15 日至 1月中下旬的周末分批完成。受測人員的測試具體時間由市普通話測試站統籌安排后提前一周通知。
2.培訓時間:普通話測試對象可以自愿參加培訓,該工作由龍巖市普通話培訓測試站負責安排兩個周末(共4天)。各報名對象具體參訓對象由普通話測試站統籌安排后,提前一周通知。
3.領取證書時間:此次通過測試考生的普通話證書可于3月初(正常上班時間)到閩西職業技術學院教學綜合大樓繼續教育學院106辦公室領取。新羅區外其它縣參加測試人員,到當地縣級教育局語委辦領取證書(領取證書時間不再做特別通知)。
(二)地點安排
1.測試地點在閩西職業技術學院教學綜合大樓5樓。
2.培訓地點由市普通話測試站短信通知或在普通話考試微信群里通知。
附件:2019年上杭縣普通話水平測試報名表
上杭縣教育局
2019年11月1日
附件:
上杭縣2019年第二次普通話水平測試報名表
序號 |
姓 名 |
身份證號碼 |
性別 |
民族 |
工作單位 |
備注 (手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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