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普通話水平測試:朗讀短文評分標準
- 時間:
- 2021-07-30 10:49:08
- 作者:
- 戈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福建教師資格證考試




(三)朗讀短文(1篇,400個音節),限時4分鐘,共30分。
1.目的:測查應試人使用普通話朗讀書面作品的水平。在測查聲母、韻母、聲調讀音標準程度的同時,重點測查連讀音變、停連、語調以及流暢程度。
2.要求:
(1)短文從《普通話水平測試用朗讀作品》中選取。
(2)評分以朗讀作品的前400個音節(不含標點符號和括注的音節)為限。
3.評分:
(1)每錯1個音節,扣0.1分;漏讀或增讀1個音節,扣0.1分。
(2)聲母或韻母的系統性語音缺陷,視程度扣0.5分、1分。
(3)語調偏誤,視程度扣0.5分、1分、2分。
(4)停連不當,視程度扣0.5分、1分、2分。
(5)朗讀不流暢(包括回讀),視程度扣0.5分、1分、2分。
(6)超時扣1分。
以上就是福建普通話水平測試:朗讀短文評分標準的相關內容,想了解更多福建教師資格證考試信息,考試報名,考試時間,教師資格證認定,資格審查以及福建普通話考試,福建國編教師招聘等福建省教師考試相關資訊,敬請關注福建教師資格網m.gdgl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