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福建南平市高中和中職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 時間:
- 2021-09-29 09:23:32
- 作者:
- 戈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福建教師資格證考試





一、認定范圍和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國家及福建省規定的申請條件,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或我省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通過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符合上述條件,在我市認定的人員還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戶籍或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在福建省南平市;
(二)南平市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
(三)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并在南平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南平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臺居民。
(四)駐南平部隊現役軍人(含現役武警)。
二、認定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甲等(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合格。
(三)學歷為大學本科及以上。(其中,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學歷學位認證,可作為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學位。
(四)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學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話語音教師應達到一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三、認定程序
網上報名→體格檢查→現場確認→審核認定。具體如下:
(一)網上報名
申請人員應在10月11日至10月22日17:00前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 ,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填寫報名信息,選擇申請資格種類(高中或中職、中職指導教師資格)、申報學科,認定省份選擇“福建省”,認定機構選擇“南平市教育局”。
同一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成功申領后的一年內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二)體格檢查
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按《關于印發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閩教師〔2018〕20號)的文件規定進行體檢。正處于孕期的申請人員,因部分項目不宜進行,建議待分娩后再申請認定。
1.對象:戶籍或居住地在南平地區的中國公民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
2.時間: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13日每周一至周六上午時段。
3.體檢醫院(由申請人根據個人實際,自行選擇一家進行體檢):
①南平市第一醫院體檢中心(南平市延平區中山路317號)
②南平市第二醫院體檢中心(南平市建陽區黃花山路10號)
4.攜帶材料:申請人自行打印體檢表(附件1。第3頁由個人填寫,A4紙正反面打印,貼好照片),并隨帶身份證。
5.有重大疾病病史者,請攜帶相關病歷及檢查等證明材料;視力不能達到4.9以上者請自備眼鏡,用于檢測矯正視力。申請人因個人身體原因無法完成體檢項目檢查的,不能參與本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參加體檢的申請人要遵守醫院的規章制度,聽從醫生的指導,配合護士及工作人員的工作。
6.申請人在體檢時如對體檢結論有異議,提出復查要求的,須經原體檢醫院和主檢醫師同意,可予以復查,體檢結論以復查后的結論為準。
7.醫院認為對個別有必要增加體檢項目的,可要求對申請人作進一步檢查,以完善體檢結論。
8.如發現漏缺項目或結論不確切、不清楚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可要求申請人到指定醫院及時補查。
9.當期的體檢報告僅適用于當期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10.體檢報告由申請人自行到醫院領取,不再另行通知。
11.體檢費用由申請人自理。
體檢報告結論需經主檢醫師簽字后方可有效。
(三)現場確認(受理)
申請人網上申報成功后,須于11月15日至11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不含周六、周日)持要求的相關材料到南平市行政服務中心四樓1區6號窗口(閩北衛校旁)現場確認網報信息,未按期確認的報名無效。經現場確認后,原件(不含證明和鑒定材料)退還申請人。
現場確認需提交的材料(按序備好):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一張(照片用于制作證書,應與網報上傳的照片同版)。具體規格要求為:本人近6個月以內的免冠正面證件照,照片上應能看到人的額頭及兩耳輪廓;照片中顯示申請人頭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標準證件照,白色背景)。
示范圖如下:
2.身份證原件(在有效期內)。
3.戶籍在南平并以此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居住地在南平并以此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
4.《個人承諾書》(申請人在網上申報界面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后,在填寫申報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港澳臺居民應當提交當地有關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5.學歷證書原件。其中,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現場確認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學歷信息經過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原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經過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
7.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經中國教師資格網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其中考試合格證明未核驗通過則需由申請人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進一步確認,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未核驗通過則需由申請人與所在高等學校進一步確認。
8.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應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9.《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第3頁由個人填寫。A4紙正反面打印,貼好照片),并有經指定醫療機構主檢醫師簽名的體檢合格結論。
10.委托他人辦理的,現場確認時需提交“教師資格證認定委托書”(附件4)、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在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上注明委托辦理事宜。
11.現場確認防疫須知
①現場確認前需做好個人健康狀況監測。建議參加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避免到人員流動性較大的場所聚集,認真做好每日體溫測量和健康監測。
②配合防疫檢查。參加教師資格認定人員應自備口罩前往現場確認,自覺接受體溫檢測、查驗“八閩健康碼”和“大數據行程碼”并提交《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諾書》(附件5)、現場確認前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單(證明),無法提供相關健康證明的將嚴禁入場進行現場確認。
申請人要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由認定機構撤銷其教師資格,并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一)審核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做出是否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符合法定的認定條件者,由南平市教育局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四、其他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戶籍或居住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具體認定時間、方式等事項以各縣(市、區)教育局公告為準。
2.請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3.參加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須密切關注防疫要求的最新公告,根據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本機構現場確認前及現場確認時將適時對相關工作作出調整。
4.本公告解釋權歸南平市教育局,咨詢電話:0599-8832344、8814060。
附件:
2.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實名核驗操作說明
3.應屆畢業生在教師資格認定中應注意的問題
南平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