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師資格認定:2024寧德市福安市教育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 時間:
- 2024-04-17 14:46:12
- 作者:
- 吳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福建教師資格證考試




【導讀】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4〕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福建教師資格認定為大家整理了以下資料,大家一起看看吧。
一、認定受理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國家及我省規定的申請條件,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或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符合上述條件,在我市認定的人員還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戶籍在福安市的中國公民;
2.持有福安市有效居住證的中國公民;
3.2024年福安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
4.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福安市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福安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臺居民;
5.駐韓(福安)部隊現役軍人(含現役武警)。
二、認定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2.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教師資格認定的有效學歷是指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或通過“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認證。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學歷學位認證,可作為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學位。
3.達到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要求。其中,申請普通話語音學科教師資格的應當達到一級乙等及其以上水平,申請語文和對外漢語學科教師資格的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請其他學科教師資格的應當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4.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在本公告指定醫院體檢合格。
5.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三、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
網報時間:6月3日--6月19日(工作日)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通過 “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 進行賬號注冊和認定申報,逾期不能補報。
認定機構選擇“福安市教育局”,現場確認點選擇“福安市行政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
申報人網報填寫學歷信息及普通話水平信息時,應優先選擇“可在學信網核驗學歷”“核驗證書”進行核驗。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普通話證書信息,請補全相關信息并掃描或拍照對應的證書原件上傳,并在現場確認時攜帶相關材料原件進行審核。
在讀非2024年畢業研究生應以已經取得的學歷申請認定,系統中的“是否在校生”欄需選擇“否”。
一般性的技術咨詢請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常見問題”欄目相關問題說明或致電010-58800171咨詢。同一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成功申領后的一年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二)體格檢查
1.體檢時間:6月3日--6月19日(工作日)
2.體檢醫院:寧德市閩東醫院,地址:福安市城南街道鶴山路89號,聯系電話:0593-6603868。
3.體檢標準:以《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閩教師〔2018〕20號)為準,《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附件1)由申請人自行雙面打印。
4.體檢報告由認定機構工作人員統一領取,申請人員自行取得的任何檢查材料,均不得作為教師資格認定體檢依據。
5.體檢費用由申請人自理。
6.體檢注意事項詳見附件2。
(三)現場確認(受理)
申請人網上申請成功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要求的相關材料到確認點進行現場審核,在規定時間內未到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1.現場確認時間: 7月3日--7月9日(工作日,共5天)
2.現場確認地點:福安市行政服務中心大樓1層117號市教育局窗口(地點:福安市城南街道棠興路806號),窗口聯系電話:2130551。
3.現場確認時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戶口簿或居住證。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3)學歷證書。其中,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現場確認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
學歷信息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核驗不通過的,還應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取得電子認證報告并自行打印),否則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5)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
(6)《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由認定機構統一到體檢醫院領取)。
(7)《個人承諾書》(網上簽署)。申請教師資格全面推行師德承諾制度,申請人應如實填寫《個人承諾書》并按程序要求上傳。
(8)申請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1張(要求與本次認定報名上傳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寫上姓名、學科)。
(9)因姓名、身份證號碼變更無法在系統上核驗學歷或普通話等級水平的申請人,應攜帶信息變更證明材料。
其中,在網上報名時能夠通過系統比對核驗的,材料(3)(4)(5)無需提供紙質版。
(四)審核認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委托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對申請人開展犯罪記錄查詢和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查詢,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是否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
(五)頒發證書。符合法定的認定條件者,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證書領取地點:原現場確認點(福安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117號教育窗口);領取時間:7月22日。
五、 其他事項
1.申請人要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或體檢)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體檢醫院、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無法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2.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或“喪失教師資格,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
3.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依法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審查確認,符合法定的認定條件者,頒發教師資格證書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需由申請人自行交人事管理部門存入個人人事檔案。
4.2024年下半年認定工作日程安排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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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5日
原標題:福安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來源:http://www.fjfa.gov.cn/bm/jyj/zfxxgkml/yzdgkdzfxx/202404/t20240415_19294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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