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師資格認定:關于做好建寧縣202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公告
- 時間:
- 2024-05-16 14:30:17
- 作者:
- 吳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福建教師資格證考試




【導讀】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4〕8號)《三明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明教人〔2024〕56號)要求,福建教師資格認定為大家整理了以下資料,大家一起看看吧。
一、認定時間
今年我縣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時間段為6月1日至7月21日,因特殊情況中國教師資格網需要維護關網時間除外,系統在規定時間段都有開放,國家法定節假日不開放,如系統開放時間有調整,以中國教師資格網通知為準。認定公告將在建寧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和“建寧教育”微信公眾號上予以公布。
上半年認定時間安排如下:
認定時間段:6月1日至7月21日
①網上報名:6月1日至6月19日
②體格檢查:6月1日至6月21日(正常上班時間)
③現場確認:6月24日至7月3日(正常上班時間)
注:申請高中及中職學校教師資格證(由市教育局認定)人員請關注三明教育網,具體時間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安排。為了便于聯系,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請加入QQ群“2024(上)教師資格認定群”,以便接收教師資格認定和領證等的實時信息,QQ群號697604381。
二、申請范圍和對象
1.凡符合《教師資格條例》關于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建寧縣戶籍或持有本縣有效期內居住證的社會人員; 本縣戶籍就讀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在讀研究生。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由建寧縣教育局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由建寧縣教育局現場材料確認,報送三明市教育局認定。
2.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我省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2024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通過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一般選擇就讀學校認定,也可回戶籍地認定)。
三、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
1.注冊網報。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注冊,登錄完善基本信息,選擇“教師資格認定”欄,按照流程進行申報,申報時應按網站提示選擇建寧縣教育局現場確認點。因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致使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其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2.個人承諾書。申請教師資格全面推行師德承諾制度,申請人應如實填寫《個人承諾書》并按系統提示掃碼簽字。
3.選擇考試形式。申請人此項選擇錯誤將無法正常認定。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選擇“國家統一考試”;持《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選擇“免試認定改革人員”。
4.核對信息。網上申請成功后,需查看個人當前申報狀態、信息等是否正確。同時申請人須準備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在規定的時間進行提交、現場確認。未按規定時間前往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二)體格檢查
請在6月1日至6月21日(正常工作日),自行前往建寧縣總醫院體檢站領取《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按要求進行體檢(體檢站電話:0598-3987480)。體檢表需要貼好相片,蓋好醫院鋼印公章,最后部分要有體檢合格結論、主檢醫師簽字以及蓋好“建寧縣總醫院體檢專用章”。體檢結果材料由教育局統一領取,申請人自行取得的其他任何檢查材料均不得作為教師資格認定體檢依據。
(三)現場確認
網上申請成功后,申請人還須準備好教師資格認定的紙質申請材料,于規定時間內(正常上班時間)到縣政務服務中心四樓社會事務綜合窗口①現場確認。(乘車路線:乘7路、8路至公路港縣政務服務中心站下車)
(四)頒發證書
審核通過教師資格認定的,將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縣政務服務中心四樓社會事務綜合窗口①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存放個人檔案)。本人無法前來領證的,需在現場確認時告知受理人員,并且認真填寫好《證書寄達詳細地址》,我們將提供郵寄服務(郵費到付)。
四、現場確認應提交材料
現場確認地點:建寧縣政務服務中心四樓社會事務綜合窗口①(建寧縣濉溪鎮閩江源北路5號),聯系電話:0598-7971358。
現場確認申請人應攜帶以下資料:
1.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申請人委托他人代辦的,代辦人必須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提交代辦人和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無需提供申請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還應提交《申請委托書》(見附件),委托書上申請人及代辦人要簽名。
2.照片。提交本人與網報上傳照片同一底版的近期一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1張。請在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明確認點名稱、姓名和認定學科。
3.戶籍證明及居住證明。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出生地非建寧縣的申請人員請提交一份戶籍證明復印件。
4.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過教師資格認定系統已核驗的可不提交。
①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現場確認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
②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③在教師資格認定系統核驗不到證書信息的,還應同時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在線申請取得電子認證報告自行打印),否則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以免影響認定。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證書信息在教師資格認定系統已核驗的可不提交。不能成功調取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信息完成在線核驗的,請按照系統提示要求上傳照片,并在現場確認時提供相應證書原件。
6.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考試合格證明經認定系統核驗通過的可不提交。否則需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上自行打印進一步確認。
7.無犯罪記錄證明。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派出所要求提供教育局出具相關函,請提前到建寧縣政務服務中心四樓社會事務綜合窗口①領取)。
以上有關證件原件審核后退還本人。所有打印件與復印件統一用A4復印紙,確認后由現場確認點加蓋單位公章后備查存檔。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來源:建寧縣教育局
來源鏈接:http://www.fjjn.gov.cn/zwgk/tzgg/gggs/202405/t20240509_2023577.htm
2024年5月9日
附件:
申請委托書
建寧縣教育局:
本人×××,性別×,身份證號為××××××,電話號碼為××××××,申請種類、學科為××××。現因個人原因無法到現場確認,特委托×××幫我提交紙質材料進行現場確認,其身份證號為××××××,他(她)是我的×××,特此委托。(被委托人要出示身份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一份)。
申 請 人(簽名):
被委托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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