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福州倉山區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 時間:
- 2024-10-11 17:52:38
- 作者:
- 李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福建教師資格證考試




【導讀】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4〕8號)要求,現就2024年下半年倉山區教育局開展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范圍和條件
(一)認定權限及受理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具有良好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的以下人員,可向倉山區教育局申請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
1.戶籍在倉山地區的中國公民;
2.持有倉山地區有效居住證的中國公民;
3.倉山地區全日制在讀研究生;
4.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倉山區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并在福州地區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港澳臺居民;
5.駐倉山區現役軍人(含現役武警)。
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福州市教育局負責認定,具體認定時間、方式、對象及事項等見福州市教育局公告。
(二)教師資格種類及學歷條件要求
1.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蛘咂渌髮W??飘厴I及以上學歷。
4.教師資格認定的有效學歷是指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或通過“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在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學歷學位認證,可作為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歷學位。
(三)其他認定要求條件
1.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或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2.達到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要求。其中,申請普通話語音學科教師資格的應當達到一級乙等及其以上水平,申請語文和對外漢語學科教師資格的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請其他學科教師資格的應當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3.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在本公告指定醫院體檢合格。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網上申報事項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從“網上辦事”中“教師資格認定”——“認定報名”進行申報,逾期不能補報。網報時請按照系統提示進行身份注冊,在網頁上填報并提交申請信息。
報名前請查閱“辦事指南”,賬號注冊及報名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常見問題”欄目相關問題說明和“使用幫助”中“申請人賬號注冊登錄使用手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如問題無法自行解決,可查看“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欄目發郵件或電話咨詢。
(一)網上申報時間及事項
請申請人務必認真閱讀有關要求并按自身實際情況正確選擇認定機構、網報時間段和現場確認點信息,未按操作要求進行報名的申報人員,將無法通過現場確認審核。
符合上述條件和認定范圍的申報人員,其網報時間為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25日(含);網報認定機構應選擇“倉山區教育局”,現場確認點應選擇“倉山區教育局審批處”(后期現場確認地點為:倉山區行政服務中心一層綜合審批窗口)。賬號注冊及報名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常見問題”欄目相關問題說明和“使用幫助”中申請人使用手冊。如問題無法自行解決,可查看網站咨詢服務欄目,發郵件或電話咨詢。
(二)注意事項
1.申請人應認真閱讀中國教師資格網網上申報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網上申報流程和提示,真實、準確地填寫個人申報信息,如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所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和學科,應與其考試合格證明上所示一致,因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致使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其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2.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或“喪失教師資格,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行政處罰。
3.在讀非2024年畢業研究生應以已經取得的學歷申請認定,系統中的“是否在校生”欄需選擇“否”。
4.申請人網報填寫學歷信息(港澳臺學歷、國外學歷除外)及普通話水平信息時,應優先選擇系統比對核驗(選擇“核驗學歷”“核驗證書”類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普通話證書編號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自動比對核驗)。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普通話證書信息,請補全相關信息并掃描或拍照對應的證書原件上傳,系統將顯示為待核驗,確認時申請人需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前往現場辦理。
如申請人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并上傳《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建議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上服務大廳”(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
5. 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應重新登錄網報系統,查看個人當前申報狀態、信息及現場確認注意事項,請務必留意個人網上申報狀態及認定機構給予的留言信息。
三、現場確認資格審核
(一)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及預約方式
為避免扎堆辦理、減少排隊時間,網上申報成功的申請人需提前預約,預約成功后在預約時間段內前往現場提交材料進行認定。預約方式:通過“閩政通”APP—辦事預約—福州市—預約辦理—倉山區政務服務中心—倉山區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進行預約;申請人可提前7個工作日進行預約?,F場確認地點為倉山區政務服務中心一層綜合審批窗口(倉山區閩江大道236-2號金山文體中心),確認起止時間: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國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號源于每天上午8:00更新,開放數量充足,辦事前24小時內無法取消)。
(二)現場確認提交材料
1.申請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一張。注意:該照片用于制作證書,必須與網報時提交的照片相同,人像比例合理,圖像清晰。
2.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在有效期內)。
3.申請人申請時身份材料:
(1)本區戶籍申請人需提供申請人本人《居民戶口簿》原件,提交主頁與個人頁的復印件;本區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包括戶口簿主頁和申請人個人單頁的復印件,集體戶人員的戶口簿主頁復印件還應加蓋集體戶所在單位公章。
(2)持有本區有效期內居住證的非本區戶籍申請人應提供《福州市居住證》原件,提交其復印件。
(3)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需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或“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畢業時間應在認定時間之后)。
(4)在倉山區居住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倉山區簽發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原件,提交其復印件。在福州地區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居民應相應提供:港澳居民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原件,臺灣居民提供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5)駐倉山地區部隊現役軍人(含現役武警)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原件,提交其復印件,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原件(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經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
5.學歷證書原件及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學歷信息經過中國教師資格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港澳臺學歷應提交學歷證書原件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應提交學歷證書原件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6.《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份。需經本公告指定的醫療機構認定體檢合格。
各類申請人員除上述材料之外,還應分別提交的材料:
7.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經中國教師資格網驗證通過的無需提交)。其中考試合格證明未核驗通過則需由申請人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進一步確認,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未核驗通過則需由申請人與所在高等學校進一步確認。
8.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有需要,申請人可在現場受理前申領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相關函件(領取函件可到福州市臺江區高橋路69號福州市政務服務中心4層社會事務類417-422窗口,聯系電話0591-83349431)。
注意事項:申請人網上申報成功后,必須在規定的現場確認時間內提交相關材料確認網報信息,否則報名無效。提交材料經現場確認后,原件(不含證明材料和體檢表)退還申請人,其他材料統一按上述順序上交現場確認點。
四、體檢
2024年下半年倉山區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委托福州市第一醫院進行。參加2024年下半年倉山區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的申請人應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閩教師〔2018〕20號)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申請人自理。(體檢時間、地點、流程等注意事項詳見附件《體檢指南》)
五、其他事項
(一)請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參加體檢和現場確認。申請人可在現場確認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對信息進行修改。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無法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依法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審查確認,符合法定的認定條件者,當場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注:《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需由申請人自行存入個人人事檔案)。
(三)教師資格認定應由本人依法提出申請。同一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成功申領后的一年內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四)倉山區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咨詢電話:0591-83323001(國家法定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附件:體檢指南
倉山區教育局
2024年10月8日
原文鏈接:http://www.fzcangshan.gov.cn/xjwz/xxgk/tzgg/gsgg/202410/t20241009_49045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