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教師資格證南安市認定公告
- 時間:
- 2019-04-24 15:40:09
- 作者:
- 鄒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福建教師資格證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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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學、中心小學、市直學校、民辦學校: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9〕10號)、《泉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9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泉教審〔2018〕4號)等文件精神 ,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我市2019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認定范圍和對象
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范圍和對象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戶籍或居住地(含有效居住證)在我市的人員;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我市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福建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我市港澳臺居民;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具體包括:
(一)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
(二)2015年1月前入學的我市全日制師范類專業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
二、認定機構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我市教育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我局受理后,報送泉州市教育局認定;同一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成功申領后的一年內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三、日程安排
全省統一實行網上申報,我市日程安排如下:
(一) 網報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不開放)
春季:2019年6月12-24日
秋季:2019年10月9-17日
(二)現場確認時間
春季:2019年6月20- 28日(工作日)
秋季:2019年10月15- 23日(工作日)
(三)體檢時間
以現場確認時領取的體檢通知為準。
(四)領取證書時間
春季:2019年7月29日
秋季:2019年11月18日
四、網上報名流程
(一)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應在我局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填寫報名信息。
1.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申請人所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和學科,應與其考試科目一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申請任教學科”欄的填寫應與申請人報考的學科(專業)一致。
2.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任教學科應與所學專業一致。其中,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所學專業方向相同。修學教育管理專業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本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修學學前教育和小學教育專業的全日制教育碩士,只能分別認定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申請其他類別教師資格須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明。申請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不一致的教師資格時,須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明。
3.《個人承諾書》(申請人在網上申報界面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后,在填寫申報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
(二)核對所填報名信息(申請人務必要填寫正確的常用電子郵箱,以備在遺忘登錄密碼時,通過電子郵箱找回密碼)。 (三) 確認無誤后提交報名信息[注意正確選擇認定機構及現場確認點: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選擇泉州市教育局,現場確認點選擇南安市教育局;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及現場確認點均選擇南安市教育局]。
(四)提交成功后,系統返回此次報名生成的報名號,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這些資料是以后修改報名信息以及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五)申請人請牢記設定的登錄密碼,忘記登錄密碼不能登錄的責任自負。
(六) 申請人自行網上填寫并打印 “申請表”(請用A4紙打印)。 (七)報名結束以后,請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網上申請成功后,申請人還須準備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人戶籍或人事關系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時間進行提交、現場確認報名。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應屆畢業生可委托所在高校統一辦理。注意正確選擇確認點,有疑問請向相應確認點咨詢。未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五、現場確認
(一)現場確認地點
南安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綜合窗口(柳城街道辦事處成功街交通大廈鄭成功雕像旁) 聯系電話:0595-86367817、86387228
(二)現場確認申請人應攜帶以下資料
1.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新版表一式一份)。
2. 身份證原件(在有效期內)。
3. 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4. 《個人承諾書》(系統自動添加于申請表內,無需提交紙質簽名材料)。
5.學歷證書原件,其中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現場確認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其他認定機構的證明不予認可)。學歷信息經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原件(語文學科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其它學科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經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
7.《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份[現場確認后我局將統一組織申請人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閩公務發〔2015〕11號文指定的泉州市13家醫院進行體檢),并按《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閩教師〔2018〕20號)規定執行]。
各類申請人員除上述材料之外,還應分別提交的材料:
8. 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應屆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屬于省內高校畢業的,應提交加蓋“福建省教育廳畢業生就業專用章”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屬于省外高校畢業的,應提交相應學歷層次畢業院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可從本人人事檔案中復印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9. 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考試合格證明經認定系統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否則需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上自行打印,進一步確認。
10.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應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11. 提交照片。申請人在網上申報時須提交申請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照片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k,jpg格式;電子照片須是與教師資格申請表、教師資格證書上粘貼的照片同一底板。提交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和小二寸各二張(粘貼申請表小二寸二張,粘貼體檢表一寸一張,辦理教師資格證書一寸一張,相片背后用圓珠筆寫明工作單位及姓名)。
12.根據《 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規定,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證明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如有需要,教育行政部門要為港澳臺居民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提供函件等便利)。各認定機構需將無犯罪記錄證明留檔備查。
13.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19〕1號)要求,新版申請表取消了無犯罪記錄證明信息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接公安機關核查。各認定機構應在申請人獲得教師資格一年內對有無犯罪記錄情況核查,核查發現申請人有犯罪記錄的,按《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處理。各認定機構需將核查結果留檔備查。
(三)材料整理要求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一份);學生信息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學歷證書復印件,學生信息網電子信息無法查驗的,需提供更改學歷認證材料;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認定系統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 體檢表原件和照片(一寸一張)等材料。如需提供材料復印件的(統一用A4復印紙),由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工作人員核對簽字和加蓋認定機構公章。
2.申請人按上述材料所列順序整理。每人材料裝入一個檔案袋(需提供現場確認點審核的原件材料另行裝袋),檔案袋封面注明申請資格類別及任教學科、申請人、工作單位及聯系電話。原件材料經現場確認機構驗證后即退回。
3.上述材料經我局驗證后按檔案袋封面的證明材料順序裝訂成冊。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其申請材料按規定時間報送泉州市教育局認定。
六、其他事項
(一)體檢。申請人應在規定的時間持《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到指定的醫院參加體檢。體檢的時間、要求、地點等事項將在現場確認時進行書面通知。
(二) 申請人務必在網報時間內自行上網進行申報,網報
時間結束后,網站將自行關閉,申請人無法再進行網報。
附件:1.教師資格認定申報材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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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學、中心小學、市直學校、民辦學校: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9〕10號)、《泉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9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泉教審〔2018〕4號)等文件精神 ,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我市2019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認定范圍和對象
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范圍和對象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戶籍或居住地(含有效居住證)在我市的人員;持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我市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臺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福建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我市港澳臺居民;我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具體包括:
(一)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
(二)2015年1月前入學的我市全日制師范類專業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
二、認定機構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我市教育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我局受理后,報送泉州市教育局認定;同一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成功申領后的一年內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三、日程安排
全省統一實行網上申報,我市日程安排如下:
(一) 網報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不開放)
春季:2019年6月12-24日
秋季:2019年10月9-17日 (二)現場確認時間
春季:2019年6月20- 28日(工作日)
秋季:2019年10月15- 23日(工作日)
(三)體檢時間
以現場確認時領取的體檢通知為準。
(四)領取證書時間
春季:2019年7月29日
秋季:2019年11月18日
四、網上報名流程
(一)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應在我局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填寫報名信息。
1.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申請人所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和學科,應與其考試科目一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申請任教學科”欄的填寫應與申請人報考的學科(專業)一致。
2.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任教學科應與所學專業一致。其中,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所學專業方向相同。修學教育管理專業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本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修學學前教育和小學教育專業的全日制教育碩士,只能分別認定幼兒園和小學教師資格,申請其他類別教師資格須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明。申請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不一致的教師資格時,須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明。
3.《個人承諾書》(申請人在網上申報界面下載打印、本人簽名拍照后,在填寫申報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
(二)核對所填報名信息(申請人務必要填寫正確的常用電子郵箱,以備在遺忘登錄密碼時,通過電子郵箱找回密碼)。 (三) 確認無誤后提交報名信息[注意正確選擇認定機構及現場確認點: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選擇泉州市教育局,現場確認點選擇南安市教育局;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及現場確認點均選擇南安市教育局]。
(四)提交成功后,系統返回此次報名生成的報名號,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及報名號,這些資料是以后修改報名信息以及現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五)申請人請牢記設定的登錄密碼,忘記登錄密碼不能登錄的責任自負。
(六) 申請人自行網上填寫并打印 “申請表”(請用A4紙打印)。 (七)報名結束以后,請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網上申請成功后,申請人還須準備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人戶籍或人事關系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時間進行提交、現場確認報名。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應屆畢業生可委托所在高校統一辦理。注意正確選擇確認點,有疑問請向相應確認點咨詢。未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五、現場確認
(一)現場確認地點
南安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綜合窗口(柳城街道辦事處成功街交通大廈鄭成功雕像旁) 聯系電話:0595-86367817、86387228
(二)現場確認申請人應攜帶以下資料
1.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新版表一式一份)。
2. 身份證原件(在有效期內)。
3. 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4. 《個人承諾書》(系統自動添加于申請表內,無需提交紙質簽名材料)。
5.學歷證書原件,其中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現場確認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其他認定機構的證明不予認可)。學歷信息經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明原件(語文學科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其它學科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經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
7.《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份[現場確認后我局將統一組織申請人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閩公務發〔2015〕11號文指定的泉州市13家醫院進行體檢),并按《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閩教師〔2018〕20號)規定執行]。
各類申請人員除上述材料之外,還應分別提交的材料:
8. 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應屆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屬于省內高校畢業的,應提交加蓋“福建省教育廳畢業生就業專用章”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屬于省外高校畢業的,應提交相應學歷層次畢業院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可從本人人事檔案中復印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9. 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考試合格證明經認定系統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否則需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上自行打印,進一步確認。
10.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應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11. 提交照片。申請人在網上申報時須提交申請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照片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k,jpg格式;電子照片須是與教師資格申請表、教師資格證書上粘貼的照片同一底板。提交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和小二寸各二張(粘貼申請表小二寸二張,粘貼體檢表一寸一張,辦理教師資格證書一寸一張,相片背后用圓珠筆寫明工作單位及姓名)。
12.根據《 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規定,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證明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如有需要,教育行政部門要為港澳臺居民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提供函件等便利)。各認定機構需將無犯罪記錄證明留檔備查。
13.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19〕1號)要求,新版申請表取消了無犯罪記錄證明信息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接公安機關核查。各認定機構應在申請人獲得教師資格一年內對有無犯罪記錄情況核查,核查發現申請人有犯罪記錄的,按《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處理。各認定機構需將核查結果留檔備查。
(三)材料整理要求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一份);學生信息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學歷證書復印件,學生信息網電子信息無法查驗的,需提供更改學歷認證材料;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認定系統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 體檢表原件和照片(一寸一張)等材料。如需提供材料復印件的(統一用A4復印紙),由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工作人員核對簽字和加蓋認定機構公章。
2.申請人按上述材料所列順序整理。每人材料裝入一個檔案袋(需提供現場確認點審核的原件材料另行裝袋),檔案袋封面注明申請資格類別及任教學科、申請人、工作單位及聯系電話。原件材料經現場確認機構驗證后即退回。
3.上述材料經我局驗證后按檔案袋封面的證明材料順序裝訂成冊。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其申請材料按規定時間報送泉州市教育局認定。
六、其他事項
(一)體檢。申請人應在規定的時間持《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到指定的醫院參加體檢。體檢的時間、要求、地點等事項將在現場確認時進行書面通知。
(二) 申請人務必在網報時間內自行上網進行申報,網報
時間結束后,網站將自行關閉,申請人無法再進行網報。
1.教師資格認定申報材料清單
教師資格認定申報材料清單 | ||||
申報人員類型 | 申報材料 | |||
公 共 材 料 |
各種類型人員均應提供 |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及《個人承諾書》(新版一式一份); (《個人承諾書》系統自動添加于申請表內,無需提交紙質簽名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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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份證原件(在有效期內); | ||||
3.戶口簿或居住證或學生證原件; (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
||||
4.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學生信息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學歷證書復印件,學生信息網電子信息無法查驗的,需提供更改學歷認證材料); (其中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現場確認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 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其他認定機構的證明不予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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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申請任教學科語文的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學科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成功的,可不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 | ||||
6.《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 (申請人現場確認成功后,我局將統一組織申請人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的時間、要求、地點等事項將在現場確認時進行書面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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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提交與本人網報上傳電子照片同一底版的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和小二寸各一張。 (粘貼體檢表小二寸一張,辦理教師資格證書一寸一張,相片背后用圓珠筆寫明工作單位及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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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 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 | 屬于省內高校畢業的申請人另需提供 | 8.加蓋“福建省教育廳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調配專用章”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 |
屬于省外高校畢業的申請人另需提供 | 9.相應學歷層次畢業院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可從本人人事檔案中復印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 |||
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 | 10.《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考試合格證明經認定系統能驗證通過的可不提交,否則需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進一步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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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 申請人另需提供 |
11.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一份) | |||
港澳臺居民 | 12.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證明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 | |||
注:1、以上表格中“公共材料”1-7項各種類型申請人均應提供; 2、“其他材料”8-12項申請人根據本人類型對應提供。 3、身份證、戶口本和各類證書等原件的“內容頁”展開,按送審材料順序另行夾成一冊,現場確認時由工作人員審核驗證后 即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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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 于印發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閩教師〔2018〕2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