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福建泉州市安溪縣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新任教師招聘47名公告
- 時間:
- 2022-01-17 14:20:08
- 作者:
- 戈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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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福建教師資格證考試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等有關規定,結合教學工作需要,決定組織安溪縣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計劃招聘47人,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要求等詳見《2022年安溪縣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要求及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
5.取得與招聘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可以報考中職學校教師崗位,但應于聘用后1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其中語文教師應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嚴重違紀違規等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⑧安溪縣內在職在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不屬于本次招聘對象。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報考人員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并提交《入職承諾書》和同意入職查詢書面材料,未提交相關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經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后,如果經查詢反饋有《關于開展預防校園性侵專項行動的通知》(泉檢發〔2019〕14號)、《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制度(試行)》(泉檢發〔2019〕15號)規定不得或不宜從事教育行業的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資格。
7.安溪縣外在職人員報考時應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并在報名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報考人員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歷認證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人員,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人員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
2.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1年)》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方可報考。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所學專業與所需專業應該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為準。報考人員的專業、學歷和學位條件三者之間需一致。
3.2022年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書最遲須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報考人員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1月14日前提供。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最遲須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中語文教師應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三)招聘對象
第1類: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且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6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間出生,下同)。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即1981年1月至2004年1月期間出生)。
第2類: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六所教育部屬院校本科及以上高校畢業生,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且年齡35周歲以下。
三、報名和資格審核
采取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招聘,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電子郵件提交相關的報名材料。
(一)報名時間
2022年1月14日至2月10日。聯系人:陳老師,聯系電話:0595-23232412。
(二)報名方式
1.網絡報名:報考人員將報名確認所需材料壓縮并發送至郵箱axxjyjrsg@163.com進行網絡報名,每人僅可報考一個崗位,郵件標題及附件名稱以“專項招聘+姓名+應聘學科崗位”方式命名。
2.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間、地點視網上報名情況和疫情形勢另行通知。地點一般設在省內外師范高校或安溪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
(三)報名所需材料(網絡報名提供電子掃描件)
1.《2022年安溪縣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簽名后掃描),其中主要簡歷應從高中(中專)起填寫,按照高中(中專)、大學、工作的順序分階段填寫。對因信息填寫不完整影響資格判斷的,將取消報名資格。
2.《2022年安溪縣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考生信息表》(見附件3)。
3.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2022年畢業生暫未發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諾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有關證書的承諾書、所在學校提供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有關證書的證明,但2022年8月31日前必須提供所有原件,否則不予聘用)、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的提供《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的書面承諾書 》(附件4)。
4.未就業畢業生應提供就業報到證。
5.公費師范生應提供公費師范生培養就業協議書。
6.在職人員應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7.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與報考崗位無關的材料如榮譽證書等不需要提供)。
(四)報考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與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確定為考試對象,由安溪縣教育局通知考生參加考試。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聘用階段的復核結果為準。
(五)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若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報考人員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因聯系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四、筆試加分手續辦理
符合省、市有關事業單位筆試加分政策規定的報考人員應關注安溪縣人民政府網站相關通知,并按要求辦理加分申請手續。申請加分所需材料條件提交等具體事宜將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安溪縣人民政府網站。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關于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實施細則》(閩退役軍人廳〔2019〕33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2.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生。
3.參加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組織的“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村村社社有大學生”計劃的意見》(泉委辦〔2007〕68號)規定且服務期滿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務(社區)專職工作者。
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報考人員,不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除閩人發〔2006〕10號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報考人員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員名單將在“安溪縣人民政府(網站)-通知公告”欄目上公示7個工作日。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原始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五、考試
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安溪縣教育局商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后報泉州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方可開考。
(一)考試方式、時間和地點: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或僅面試,具體形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筆試
1.筆試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教育綜合知識、專業知識、學科知識等。
2.筆試原始成績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筆試原始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線為60分,在筆試合格線上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為面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未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將不予確定為面試對象。
筆試成績將在“安溪縣人民政府(網站)-通知公告”欄目上公示7天。
(三)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對象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采取片段教學和現場問答等方式進行。
1.考生根據隨機抽取的安溪縣現行高中、中職相應學科教材內容進行備課(時間為40分鐘);
2.考生進行片段教學(時間為10分鐘以內);
3.考生回答指定問題(時間為3分鐘以內)。
4.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片段教學和回答問題結束后,由評委打分,每位評委評定的考生考試成績=片段教學成績×70% + 回答問題成績×30%。評委評出的考生考試成績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取算數平均分為考生面試成績,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數四舍五入),評委由7人組成。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達到合格線及以上者方可體檢、考察、聘用。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成績在“安溪縣人民政府(網站)-通知公告”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四)考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
1.考試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成績按筆試成績(筆試原始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試成績占60%合并計算,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數四舍五入。
2.考試采用僅面試的,面試成績即考試成績。
六、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在考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考試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高者為體檢人選。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以片段教學成績高者為體檢人選。片段教學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考試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排名為準,決定體檢人選。
2.體檢標準。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的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安溪縣教育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3.考生若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的體檢人選。
4.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安溪縣教育局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但可先參與選崗,待所有體檢項目全部合格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5.體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進行考察。通過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綜治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安溪縣人民政府(網站)-通知公告”欄目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涉及選崗的崗位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自主選擇到應聘崗位。考試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面試成績仍并列的,片段教學成績高者優先選崗;片段教學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加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經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其中,選崗到教師進修學校的擬聘用人選,聘用前6年須在城區完中校兼任一個班級的教學工作,6年期滿后經考核若不適應或不能勝任教研工作的,予以調整工作單位,另行安排在城區中學任教。
八、其他事項
(一)符合安溪縣教育系統招聘高層次學歷教師獎勵辦法的,給予相應的安家補貼、住房補貼、職稱補貼,具體見附件5。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務信息將通過泉州市教育局網站、泉州市人社局網站、“安溪縣人民政府(網站)-通知公告”欄目發布,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查詢。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三)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應下載打印《報考人員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試承諾書》(附件6,以下簡稱《承諾書》),并如實填寫。參加考試、體檢等環節需現場查驗報考人員的動態“健康碼”,“健康碼”須為綠碼方可參加現場招聘活動。
考試當天必須憑身份證、健康碼綠碼、《承諾書》紙質原件并佩戴口罩進入考點,報考人員出入考點應配合做好健康掃碼工作,通過張貼碼主動掃碼。報考人員應攜帶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單,核酸檢測陰性方可進入考點。
(四)聘用人員服務最低年限5年(含試用期),5年內(含試用期)不允許通過調動方式調離所在學校。
(五)考生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結果面向社會公示。
(六)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執行。本次考試回避規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規定執行。
招聘工作接受安溪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監督。監督電話:0595-23236030。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安溪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2323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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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