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漳州華安縣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含專項招聘、公費師范生)體檢通知
- 時間:
- 2021-06-23 11:08:01
- 作者:
- 鄒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福建教師資格證考試




茲定于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組織2021年華安縣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專項招聘研究生、公費師范生)體檢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體檢對象
2021年華安縣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專項招聘研究生、公費師范生)資格復核通過對象。(名單附后)
二、報到時間:請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在2021年6月29日上午8時前,準時報到。遲到或缺席按放棄體檢資格處理,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后果自負,請考生之間相互轉告。
三、報到地點:華安縣醫院一樓(總醫院)。
四、有關要求:
1.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1寸近期彩色照片1張、體檢費約460元左右(多還少補)和黑色水筆參加體檢,并佩戴口罩、出示“八閩健康碼”動態碼,接受體溫檢測。禁止攜帶無關的物品參加體檢。
2.考生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飲酒,晚上8點以后不進食;體檢當天早上要空腹、憋尿;女性受檢者屬于經期期間的,請在體檢前主動告知帶隊工作人員和醫護人員;女性懷孕的考生請在6月25日上班時間持醫院出具的懷孕醫學證明、身份證到華安縣教育局人事股申請延緩體檢。
3.考生參加體檢不準攜帶手提包、挎包、背包、行李包等與體檢工作無關的物品;攜帶的手機、平板、電子手表等帶有存儲、通訊功能的電子產品須按規定上交工作人員集中保管。違者,經當場確認,取消體檢資格并按違紀處理,記入考生個人檔案。
4.考生應嚴格遵守體檢規定和要求。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第十一條 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有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5.體檢合格后放棄,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并嚴肅處理。
6.為便于體檢工作,謝絕受檢考生親屬陪同。考生應全程服從帶隊人員安排。
7.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如下,如有錯漏,請聯系華安縣教育局人事股,聯系電話:0596-7358569。同時關注微信群有關消息。
華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華安縣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