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福建三明建寧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 時間:
- 2020-06-01 10:51:18
- 作者:
- 戈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福建教師資格證考試




一、認定時間
今年我縣開展兩次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時間分為兩個時間段:上半年為6月8日至8月1日,下半年為9月14日至12月1日(因特殊情況中國教師資格網需要維護關網時間除外),系統開放時間為每天7:00-24:00,國家法定節假日不開放。認定公告將在建寧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fjjn.gov.cn)和“建寧教育”微信公眾號上予以公布。
1.上半年認定時間安排如下:
認定時間段:6月8日到8月1日
①網上報名:6月8日至6月19日
②現場確認: 6月22日至7月10日
③證書簽發:7月30日
④領證時間:8月1日至8月10日
2.下半年認定時間安排如下:
認定時間段:9月14日至12月1日
①網上報名:10月8至10月20日
②現場確認:10月21日至10月30日
③證書簽發:11月30日
④領證時間:12月1日至12月10日
注:由市教育局認定人員請關注三明教育網,具體時間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安排。本縣下半年認定如省市時間安排有變動,我縣將適當調整。為了便于聯系,今年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請加入QQ群“建寧縣2020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群”,群號為585915343。
二、申請范圍和對象
1.凡符合《教師資格條例》關于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建寧縣戶籍或持有本縣有效期內居住證的社會人員; 本縣戶籍就讀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在讀研究生。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由建寧縣教育局現場材料確認,報送三明市教育局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由建寧縣教育局認定。
2. 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取得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分別延長1年。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應屆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因個人原因畢業未領取教師資格證,現申請前請說明是否滿足學歷專業等條件,是否有從事教育教學經歷及從事教育教學時間是否達到五年及以上,且要向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提交相關材料申請備案。
三、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
1.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注冊,登錄完善基本信息,選擇“教師資格認定”欄,按照流程進行申報,申報時應按網站提示選擇建寧縣教育局現場確認點。(具體操作步驟見附件3)
2.申請人在網上申報界面下載打印《個人承諾書》,本人簽名拍照后,在填寫申報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注意:申請人上傳的承諾書截圖應直接嵌入《認定申請表》中,并不得超出承諾書框范圍,否則將造成《認定申請書》打印出錯。
3.網上申報時須上傳申請人近期白底彩色證件照,照片寬度為114像素,高度為156像素。
4.網上申請成功后,申請人須準備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在規定的時間進行提交、現場確認。未按規定時間前往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二)體格檢查
自行雙面打印好《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見附件1,雙面打印),根據《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的(閩教師〔2018〕20號)要求,上半年請在6月1日至6月19日,下半年請在9月20日至10月20日自行到建寧縣總醫院體檢(體檢站電話:0598-3987480)。體檢表要貼好相片,蓋好醫院鋼印公章,在最后要有體檢合格結論,要有主檢醫師簽字,且蓋好“建寧縣總醫院體檢專用章”。在現場確認時隨帶體檢合格的體檢表,屆時交到縣教育局人事股。申請人自行取得的其他任何檢查材料,均不得作為教師資格認定體檢依據。
(三)現場確認(受理)
網上申請成功后,申請人還須準備好教師資格認定的紙質申請材料,于規定時間內(正常上班時間)到建寧縣教育局四樓人事股現場確認。
(四)頒發證書
現場確認符合要求的將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務必在規定時間至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存放個人檔案)。如本人無法來領證的請填寫好《證書寄達詳細地址》到時我們將郵寄給你,郵費到付(見附件4),此附件現場確認時提交一份,以便我們統一匯總。
四、現場確認應提交材料
現場確認地點:建寧縣教育局人事股(建寧縣河東路校上村7號),聯系人:葉老師、熊老師,聯系電話:0598-3980030
現場確認申請人應攜帶以下資料:
1.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申請人委托他人代辦的,代辦人必須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提交代辦人和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無需提供申請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還應提交《申請委托書》(見附件2)。
2.照片。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證件照一張(與網報上傳照片同版)。照片規格為長×寬=38mm×30mm。請在紙質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明姓名和認定學科,電子照片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命名。還應將電子版相片發到建寧縣教育局人事股郵箱,相片名為“姓名身份證號”,郵址:jnjyrsg@163.com.
3.戶籍證明及居住證明。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原件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
4.學歷證書原件。學歷信息經過教師資格認定系統已核驗的可不提交。
①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在現場確認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
②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③在教師資格認定系統核驗不到證書信息的,還應同時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取得電子認證報告自行打印),否則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以免影響認定。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證書信息在教師資格認定系統已核驗的可不提交。信息核驗不成功的,還須提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
6.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考試合格證明經認定系統核驗通過的可不提交。否則需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進一步確認。
7.《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由本人自己打印好表格到醫院體檢,最后自行領取有體檢結論的體檢表)。
8.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一般申請人員無此要求)。
以上有關證件原件審核后退還本人。所有打印件與復印件統一用A4復印紙,確認后由現場確認點加蓋單位公章后備查存檔。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附件:
2. 申請委托書
3.證書寄達詳細地址
建寧縣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