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漳州臺商投資區公開招聘新任教師資格復核公告
- 時間:
- 2021-05-21 14:46:39
- 作者:
- 鄒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福建教師資格證考試




一、復核對象
我局擬對報考我區中學新任教師崗位且參加全省統一組織考試,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及以上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以職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復核對象;中學物理實驗員、化學實驗員、生物實驗員、小學、幼兒園以職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復核對象,名單詳見本公告附件(咨詢電話:0596-6775216)。
二、復核時間
1.中學:2021年5月24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5:30;
2.小學、幼兒園:2021年5月25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5:30;
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復核地點
漳州臺商投資區社會事業管理局大會議室(福建省漳州臺商投資區角美動車站對面,漳州臺商投資區行政服務中心辦公樓五樓大會議室)。
四、復核材料
資格復核時考生應提交:
1.成績報告單;
2.報名登記表(考生打印,簽名,并貼上照片);
3.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必須帶有公章的戶主頁和考生本人戶籍頁同復印在1張A4紙上);
4.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位網《學位認證報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必須在2021年3月20日前取得,其中2021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放寬到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定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31日。未領到畢業證書的應屆生提供就讀院校的畢業證明及學信網學籍證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須提供學位證書);
5.報到證(未領取報到證的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就業推薦表);
6.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筆試合格證、面試合格證及普通話合格證三證在2021年7月10日前取得,視同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請考生把上述各項的原件、復印件分類按順序裝訂在一起,復審后提交復印件,部份原件帶回。
截止2021年3月20日,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試用期內人員,不在此次招聘范圍;截止2021年3月20日,在編人員已滿最低服務年限的,要征得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資格復核時,須提供《關于同意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參加漳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考的情況說明》。已經在民辦學校、企業等非機關事業單位參加工作的報考者,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后方可報名,在資格復核時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或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說明,否則取消資格復審。
漳州臺商投資區社會事業管理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