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泉州安溪縣公辦學校招聘新任教師資格復審公告
- 時間:
- 2021-05-21 14:51:23
- 作者:
- 鄒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福建教師資格證考試




一、資格復審對象
第一輪招聘入圍考生名單見附件2。公示時間:2021年5月20日—5月26日。若有異議,請于公示時間內向安溪縣教育局反映,聯系電話:0595-23232412
特別說明:根據閩教師〔2021〕1號文件通知,第二輪補充招聘7月上旬進行網上報名,我縣6月底將在安溪縣政府門戶網站發(fā)布補充招聘崗位等事項,請考生及時關注。
二、資格復審時間
1.資格復審時間:2021年5月27日至28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具體安排詳見附件2。
三、資格復審地點
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安溪茶都旁)6號樓B棟14層1414室(其中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崗位1412室)。
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詳見附件3)
五、注意事項
1.按照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嚴格落實省、市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防疫工作要求,自覺做好資格復審前相關防控準備,進入資格復審現場一律核驗身份和“八閩健康碼”,檢測體溫并佩戴口罩。
2.資格復審以《2021年安溪縣公辦學校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公告》為依據,不符合通告規(guī)定的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要求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3.考生本人須攜帶相關材料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安溪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期間,只提供證明材料或承諾書而未能提供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報到證原件進行復審的考生,應于2021年8月31日前將上述證書原件、復印件(A4紙,各一份)送交安溪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資格。
5.出現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在該崗位按照加分后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參加資格復審。
6.體檢時間暫定6月1日至9日,具體時間、要求、地點等事項將在復審時進行通知。
六、其他事項
1.資格復審入圍考生需在資格復審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到規(guī)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并按規(guī)定進行遞補。因個人原因放棄資格復審資格的,應向資格復審單位出具書面棄權聲明(見附件4),對棄權且拒不配合出具書面棄權聲明的考生將予以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2.為嚴肅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紀律,規(guī)范招聘工作秩序,對報考人員雖不構成違紀違規(guī),但無正當理由故意浪費考試資源的不誠信行為,記入我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檔案。
具有以下行為的,記入誠信檔案3年:(1)通過資格復核并入圍體檢后棄權的;(2)進入考察、擬聘用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后棄權的。
被核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不報到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記入誠信檔案5年。
3.本通知未盡事宜由安溪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23232412。
安溪縣教育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