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幼兒教師資格筆試:學前兒童推理的發展
- 時間:
- 2021-08-10 11:21:00
- 作者:
- 戈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福建教師資格證考試




1.最初的轉導推理
兒童最初的推理是轉導推理,轉導推理是從特殊事例到另一特殊事例的推理。這種推理還不是邏輯推理,而屬于前概念的推理。轉導推理是從個別到個別的推理,其中沒有類的包含,沒有類的層次關系,沒有可逆性。幼兒的轉導推理常常不符合客觀邏輯,是因為:
(1)缺乏知識經驗;(2)不會分類、概括。
例如:一個幼兒知道給小樹澆水,樹會長出葉子,那么當他在動物園里看到梅花鹿時,可能會問:“如果往它頭頂上澆水,那樹枝(指鹿角)一定能長出樹葉來的,是吧?”
2.幼兒的演繹推理
演繹推理是從一般到個別的推理。歸納和演繹屬于邏輯推理,演繹推理的簡單而典型的形式是三段論。三段論是由三個判斷、三個概念構成,每個概念出現三次。它是從兩個反映客觀事物的聯系和關系的判斷中推出新的判斷。實驗證明,學前晚期(5~7歲)經過專門教學,能夠正確運用三段論式的邏輯推理。隨著兒童概括能力的發展,類概念的形成,歸納推理的能力才能逐漸發展起來。
例如:所有的蘑菇都是可以吃的;這種真菌是一種蘑菇;因此,這種真菌是可以吃的。
3.幼兒的類比推理
類比推理也是一種邏輯推理,在某種程度上屬于歸納推理。它是對事物或數量之間關系的發現和應用,是根據兩個事物之間的關系,推斷出其他兩個類似事物之間也有類似事物之間也有相應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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